委托人:
受托人: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在委托人与纠纷一案中,为本案委托人参加劳动仲裁的`代理人。
受托人的委托代理权限为以下第、项。
受托人的委托代理权限为以下第、项。
1、劳动仲裁一般代理权(代为参加劳动仲裁,代签劳动仲裁文书);
2、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和变更仲裁申请,进行和解、调解,提起起诉;
3、案件执行一般代理权限;
4、特别授权: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承认、放弃和变更执行请求,进行执行和解,代为领取执行案款。
委托人:
日期:
Copyright © 2019- hk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