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居为由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提起离婚诉讼:
1、一方首先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受理后,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无效的,进行审理;
4、确定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一、男方一直不同意和我离婚怎么办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是可以向起诉离婚的。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Copyright © 2019- hk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