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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落集体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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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落在集体户上,需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已卖房屋证名材料等。具体如下:
办理卖房户口迁移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户口本、图章;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产权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小区的物业证明;
5、《居民户口簿》;
6、集体户口还需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7、夫妻关系的需要带结婚证及复印件;父母关系的需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房屋所有人持身份证。
卖方户口迁出的方式有:
1、建议户口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要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两种情形都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同意。若迁入直系亲属户口处的,就没有必要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若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的,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且不得造成居住困难。因此,需要迁出户口的话,须找到同意接收的直系亲属。
2、迁入公共户口:如果卖房人一定要在卖房后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建议挂在当地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购买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房子卖后户籍怎么处理:
1、落户到其他房产,如果没有落户的其他房产,可以把户口落在接收了档案的新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中心户口管理办公室。
2、没有其他的房产,又没有单位可以挂靠的,可以申请请落户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公共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到户口本之类的东西时,就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三个月有效。
综上所述,落在集体户上,需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已卖房屋证名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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