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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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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龙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促进全矿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等13个专业组。

二、职责范围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指导、协调、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起草矿井达标规划,提交月度和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对各专业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和考核;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活动;整理

保管日常记录、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

(三)专业组:制定、实施本专业年度达标规划;提交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健全本专业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及时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范围、标准及评分办法

(一)参加考核评级的专业为十三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专业。参加计分的专业为十三个。

(二)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按《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中旬组织对各文明场所考核一次,每月下旬组织对各专业工程质量考核一次。遇特殊情况,则根据工程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部门和人员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组人员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部、运输部、通风部、调度室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四)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实行动态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将每次检查的记录及时存档管理,作为评级考核的依

(五)对于每次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奖惩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

我矿创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达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年度内煤矿各专业(项)平均得分70分及以上。其中:通风、防治瓦斯、防治水三个专业得分均不低于70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四个专业中得分均不低于65分,其它专业(项)均不低于60分。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

按1.5元/吨煤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

1、用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

2、用于表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

(三)月度考核奖惩

按龙井煤矿《关于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四)年度考核奖惩

全年无死亡事故、重伤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半年验收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年度县验收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对质标领导小组及专业组人员给予奖励:奖金3.0万元;不达标的,予以重罚,罚款5.0万元。

织金县珠藏镇龙井煤矿二○20__年_月_日

第三篇:安全管理制度4500字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一、单位全面安全检查,由站长亲自负责,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部门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织进行,每月至少一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专业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专业安全检查,包括对危险化学品、电器装置设施、防火防爆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等进行检查。安全管理员则每天不少于4次的巡回安全检查。

二、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1次。

三、各部门自查,由各级主管负责组织,每天至少进行3次(班前、班中、下班前)自查。一线员工必须严格履行交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本岗位安全检查纪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四、周六日、节假日按单位日间、夜间值班表轮流值班,当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夜间应轮值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不得空岗、脱岗、睡岗,由总经理、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实行查岗制度。

五、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规程的执行情况。

2)检查机电设备、危险化学品、电器装置、起重设备、经营性建筑、运输车辆及防火、防爆、安全设备设施和消防、防护器具的可靠性及有效性等。

3)根据单位情况、特点及季节变化,加强夏、冬季节的预防性检查。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经营,参照有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单位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成绩优异者。

2、在安全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工作一贯积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在安全经营活动中成绩显著,作出特出贡献者。

4、精心操作,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5、在实现安全经营和改善劳动条件中,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进行技术改进,有发明创造,

为安全经营工作作出特出贡献者。

6、避免重大事故,火灾事故抢救中处理果断,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7、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第三条奖励办法

1、通报表扬

2、物质奖励(奖金、奖品)

第四条以上奖励由加油站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经理奖励基金支出。

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有下列突出问题,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1、严禁酒后上岗,违者责令停止工作,停工期间按旷工处理,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2、严禁在经营储存区域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是领导干部的免去或解聘领导职务。

3、违反防火、动火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根据火灾造成的损失大小扣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月综合奖10-20%。

4、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者罚款100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日常教育

1.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应对安全教育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

1.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统一组织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学习和培训,并利用案例、宣传图(画)、多媒体等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1.3单位每月开展有主题的员工安全教育活动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召开部门安全学习例会一次。

2岗位培训及考核

2.1单位综合办公室负责各类人员上岗前知识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经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考试成绩记录存档。

2.2安全消防人员除应参加常用安全消防知识学习外,还应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工作的专门教育培训,掌握并熟悉各区域经营的化学危险品的种类、特性、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3在单位内从事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等)装卸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由单位安全管

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随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专项教育培训活动,经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取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以确保其按有关规定进行正确操作。

3安全教育基本内容

3.1学习国家、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以及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经营活动的目的、任务及重要意义。

3.2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规定,进行专业工种安全技术训练。

3.3了解本站危化品经营特点,学习危化品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4学习安全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各种防护用品的性质和使用方法,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5学习安全管理经营,进行典型事故安全分析,汲取经验教育,提高预防、处理火灾及各类事故的能力。

消防管理制度

1、油罐车进入站内卸油,应采取安全防火防爆措施。其他机动车辆不得驶入罐区。凡必须进入该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并根据汽油、柴油的危险特性,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器材,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设施、地坪和衣服等。

3、站内罐区为重点监控危险目标,操作人员发现火种、火源等火险隐患或接到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等报警后除应立即实施消除火种和扑救外,还应立即报告站长,或直接报警。报警时应讲明具体方位和现场情况。

4、站长、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赶到现场,并采取如下措施:

1)经查明是误报警,应立即消除警报,并将情况通报相关人员,由安全消防部门人员到现场查明原因,消除故障。

2)确认为火灾等事故发生,应立即组织实施救援,同时启动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整改范围:

1、整顿和消除危及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的事故隐患。

2、改善和配套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3、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

4、所在地部门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按危险及危害程度,划分一般和重大事故隐患。凡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构成重大事故的,按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地方管理部门,全部整改。

(三)、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做到及时解决:

1、对各类事故要逐项登记,建立档案。

2、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即定整改方案、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

3、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加强监护。

(四)、领导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全面负责,做到“四亲自”(亲自参加项目审定、亲自布置安排、亲自参加检查、亲自验收总结)。

二、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一)单位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轻伤事故报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重伤、死亡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报至公司负责人。

(二)对正在发生的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直接或逐级上报主管负责人,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同时利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扑救工作;发生人员伤亡或中毒事故,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化。

(三)、单位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五)、单位发生一次重伤1到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参加调查处理,将调查报告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区安监局审查批复结案。单位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至100万元的事故由区负责组织安监、监察、等部门调查处理。

(六)、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管理者等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

(七)、对发生过的事故要进行登记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情况或经济损失、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者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4、建立人员培训制度。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装卸工作过程中所装卸、储运物质的危险性;有关的操作条件与步骤;出现故障或事故的特点;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同类设施事故的经验教训等。

5、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安全报告包括以下内容: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包括危险物质的性质和数量,工艺装置或设施的布置情况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可能性与后果;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对策。

6、对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档案。

7、本公司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应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进行分析确认。

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一、油罐车装油时,司机要上车验看油标,核实吨位并运用感官鉴别方法,看油色、闻油味,防止装错油品。

二、各加油站接收油品时,油罐车司机与加油站统计必须同时在场。司机要主动报出所运油品名称,统计要按照派油单上注明的油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认真核对,以防卸错油品。违者一次扣罚20元。

三、统计在油罐车卸油前要先核算油罐容量,并做好记录。

四、司机不得在统计前先行卸油。违者一次扣罚20元。

五、卸油前司机要接好油罐车的静电接地装置。违者一次扣罚50元。

六、卸油时,油罐车必须熄火。违者一次扣罚100元。

七、控制卸油速度。初流速不得大于1米/秒,当卸入口被油浸没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得超过9米/秒。违者一次扣罚20元。

八、卸油时,司机与统计不得离开现场,直至卸油结束。

九、如遇雷、雨、闪电时,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违者一次扣罚20元。

十、抽油泵不得放入油罐池内卸油。违者一次扣罚20元。

十一、使用抽油泵时,必须先接好抽油泵电源,然后再合闸送电。违者一次扣罚20元。

十二、卸油完毕后,司机要上车检查底油是否卸净,严禁油罐车载油过夜。违者一次扣罚50元。十三、统计要复验油罐存量,核对卸油数量,无误后可在派油单上签字。如实际卸油数少于应收数量时,司机和统计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照价赔偿。

十四、卸油完毕后,统计要盖好油罐的入油口。违者一次扣罚20元。

十五、加油站站长及安全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随时纠正不合规定的行为。如发生事故,加油站站长及安全负责人将承担应承担的责任。

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必须严格执行本交制度。

二、主要储存经营设备设施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制度,当班者要认真填写操作纪录,交接双方在完成交接后,者要在纪录表上签字,如未签字,者不得下班,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交负责。

三、者必须在下班前把本所属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并对本岗位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四、者必须提前十分钟上岗,并对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必要时可以拒绝,把问题报告上级。

五、者必须对本班设备运行情况详细交待,及时处理,并上报。

六、时必须保证纪录完整、清洁,严禁乱涂乱画,否则不。

七、如因不清,设备设施在后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者负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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