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具体流程有以下五点:
1、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
4、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5、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事处、乡镇备案。
业委会成员一般大于等于5人,人数为单数,按规模和所有权比例确定,任职期限3至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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