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电信业务支撑系统二期
工程技术规范书
(综合客服、生产调度应用软件部分)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方电信事业部
二OO三年一月
目 录
本文件为北方电信业务支撑系统二期工程(综合客服、生产调度和网络资源配置管理功能应用软件部分)的技术规范书。提供本期工程相关应用软件的公司(以下称卖方)应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方电信事业部(以下称买方)就系统所需的应用软件作出详细答复。
回答:满足。
本规范书针对本次项目所需要的综合客服、生产调度和网络资源配置管理功能应用软件部分提出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本规范给出了买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方电信事业部对北方电信业务支撑系统二期工程在应用软件的技术、性能、服务等方面应满足的各项要求,这些要求将在以后的各章节中列出,以供卖方编写方案建议书、软件配置、供货及报价书之用。请卖方根据自己所能提供的软件,给出详细的方案建议书和商务报价书。
回答:满足。
(1)ISO、ITU-T、ETSI、IMTC、IETF等软硬件技术标准;
(2)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中国电信集团关于业务支撑系统的相关技术和技术规范;
(3)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方电信业务支撑系统技术规范V1.0;
(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方电信业务支撑系统业务规范V1.0;
(5)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事业部交换网、传输网、数据网的建设方案及相关业务量分析和预测结果;
回答:满足。
(1)卖方应承诺所提供的软件在产品性能、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方面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回答:满足。
(2)当买方有新建议,而本规范又尚未包括或和本规范不符时,则应符合买方新建议的要求;对于买方尚未有标准的,而本规范又未提及的部分,卖方提出其标准,留待双方认可后执行;
回答:满足。
(3)当卖方的设备中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资料。
回答:满足。
(4) 卖方应列出其建议书中所提供设备和系统在世界范围内和国内的应用情况,诸如最大规模、业务类型及开展方式、用户数量等。
回答:满足。
(1)卖方对于规范书的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材料与买方联系。在规定的建议书提交最后期限以前,买方将以书面材料给予答复,有关买方答复材料的复印件也将递交所有得到技术规范书的卖方。
回答:满足。
(2)在技术谈判的各个阶段,买方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卖方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卖方应以书面资料给予正式应答;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件都将作为合同附件。
回答:满足。
(3)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回答:满足。
(4)买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买方有权在签定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回答:满足。
(5)本工程技术规范书要求针对本规范书描写的综合客服、生产调度和网络资源配置管理功能应用软件部分进行详细应标,并要求符合业务支撑系统总体软件体系结构。
回答:满足。
卖方在收到本文件后,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1)对本文件的点对点应答书
(2)技术建议书
(3)报价书
回答:满足。
卖方的应答书中,要求对本文件的技术规范部分和商务合同部分所提出的各项条款进行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部分满足”、“不满足”等应答。在答复中,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的具体章节或页码。请卖方特别注意: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条款,必须在点对点应答书中注有适当的总结性文字,简洁、明了地回答相应的条款。对于规范书中要求列举的条款,必须在点对点应答书中进行列举,不得简单答复“满足”等,否则视该条款的应答为“不满足”。如果回答“部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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