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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是什么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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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一、职务犯罪的七类情形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刑法》分责第八、九章共规定了53种案件(贪污贿赂:12种;渎职34种;侵权7种)。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

2、玩忽职守案。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

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6、枉法追诉、裁判案。

7、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8、私放在押人员案。

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4、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15、违法提供出口退税任证案。

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工倒流要、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7、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18、环境监管失职案。

19、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20、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21、非法抵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22、放纵走私案。

23、商检徇私舞弊案。

24、商检失职案。

25、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6、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27、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28、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29、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30、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

7、破坏选举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百九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后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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