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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决定不满意,有哪些合法的救济途径?

来源:HK娱乐网

法律分析: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合法的救济途径寻求帮助:

1.协商解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并重新制定理赔方案。

2.申诉投诉。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诉材料,保险公司应该在规定的时间里给予答复。

3.行政诉讼。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违法、不当,他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诉讼。

4.仲裁。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即由仲裁机构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申诉处理机构,及时、妥善处理保险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和纠纷。

2.《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或者该行政行为发生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裁决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以上是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满意时的合法救济途径,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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