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购房结婚后一起还贷款算共同财产,但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不因婚变共同财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个人财产,但可在离婚时要求补偿。
法律分析
1、未婚购房后,结婚后一同偿还贷款算作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前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不应因为结婚而变成双方共同财产,不应参与共同分配。即使双方在婚后一同偿还房贷,但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在离婚时,对方可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