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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提前终止投资合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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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若投资合同中未规定提前终止条件,则投资人提前终止属于违约行为。但若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继续履行合同不可能,投资人提前终止不属于违约行为。另外,若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也可以实现提前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七十九条 对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因民事争议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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