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驾驶员职业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行车,制定以下制度:
1、司机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驾车,严格按交通规则行车,严禁抱侥幸心理违反交通规则随意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宁让几步,不抢一步,时刻崩紧安全这根弦。
2、车队每年组织1—2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讲座,提高司机的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每月对车辆进行安全大检查,防患于未然并做相应记录。
3、出车前司机要仔细检查车辆情况,确认车辆性能良好后方可出车。严禁开快车,严禁弯道超车,严禁在隧道内超车,严禁驾车时交谈说话,要集中注意力开车。
4、严禁酒后驾车,发现驾驶员酒后驾车的,处以罚款500元;酒后发生事故者,公司从重处罚;因酒后驾车被机关拘留的,解除劳动合同。
5、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原则上承担全部费用的10%(无责任除外);车辆发生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负主要责任或因操作不当所发生的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费用的20%,并调离本工作岗位,交人力资源部待岗。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车,一经发现要写出书面检查;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负。属于重大事故的,司机调离岗位交人力资源部。
7、驾驶员没有按照指定停车地点停放车辆或没有把车停放在安全地点所发生的事故或发生车辆丢失,本人负全部责任。
8、交通违章处罚由驾驶员个人自负。